李某得知自己將被拘留后掩面哭泣起來。本文圖均為武鐵公安供圖
湖北鄂州籍男子李某8月17日醉酒登車后大鬧車廂,無故謾罵列車工作人員,列車到站后堵塞下車通道,還阻攔列車工作人員登車工作,造成列車晚點,嚴重擾亂列車治安秩序。
武漢鐵路公安處鄂州車站派出所民警8月22日告訴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,經(jīng)武漢鐵路公安處列車乘警、車站派出所民警聯(lián)合處置,最終李某被武漢鐵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。
8月17日23時許,值乘武昌開往寧波的Z31次武昌乘警支隊乘警余紅接到列車長周亮報警,稱一名醉酒旅客站在車廂門通道處不讓旅客正常上下車,還阻攔列車工作人員登車。接報后,余紅立即趕往現(xiàn)場處置,發(fā)現(xiàn)李某站在安全渡板上,手扶車廂門把手,大聲喧嘩并謾罵列車工作人員,影響乘客乘降。
李某在站臺上不聽勸阻執(zhí)意糾纏列車工作人員
余紅當即警告李某,李某不但不聽勸阻,還欲動手毆打列車工作人員,被乘警當即攔下。
因擾亂列車治安秩序,Z31次列車晚點6分鐘,李某最后被鄂州車站派出所民警傳喚至派出所內(nèi)接受調(diào)查。
警方了解到,起初坐在Z31次列車五六號車廂連接處的李某,聲稱列車售貨員推的售貨車撞到自己,向售貨員索要說法,他滿口臟話聲稱“自己是當?shù)匾话裕虑椴唤鉀Q誰都別想走”。正好列車到達鄂州站,李某又站在車廂通道處阻擋下車的旅客。在列車長的勸解和周圍旅客的指責下,李某讓開通道,不料李某下車后,對列車長周亮糾纏不放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李某最終被武漢鐵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,當處罰決定書呈在李某面前時,李某情不自禁地掩面痛哭起來,對自己醉酒鬧事的行為表示懺悔。